買了香水沒拆封,憑發票卻不能退,在高雄有一位消費者,她在知名的服飾店ZARA購買一罐香水,結果買完後想換另外一種顏色包裝,還沒拆封發票也還在,業者卻拒絕她的要求,理由是香水屬於貼身用品,就算沒拆也不能換,而不只是香水,業者還規定像是雨傘、飾品這類商品,一旦售出就不能退換,儘管在店內有用告示明文規定,但是相較於其他業者的作法,還是讓消費者難以接受。
到商店買東西,什麼樣的東西不能退換,一般民眾想到的大多是這個。民眾:「貼身衣物呀。」
貼身物品不能退換,一般人大多都有這樣的概念,但是如果買了香水,還沒有拆封,業者用同樣的理由拒絕,似乎就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,有一位消費者在服飾店ZARA買了一瓶香水,但是事後想要換另外一種顏色包裝,卻踢到鐵板。
店員:「因為香水是屬於貼身物品。」消費者:「可是如果我都沒有拆過。」店員:「一樣不能換。」
未拆封的香水不讓換,業者解釋因為現場已經有提供試用品,再加上店內有告示,店員在結帳的時候也會提醒,其他像是雨傘和飾品這些用品,都是商品既出,概不退換。
至於另一間同樣來自西班牙的品牌MANGO,規定就寬鬆的多,售出的商品在期限內都能退換,還有這個香港品牌Esprit,則是針對鞋子、飾品,不給退換。店員:「因為飾品它是一種貼身衣物,妳如果穿戴在自己的身上,它已經氧化了。」
每間服飾店的規定不同,衣物的部分,除了特價品,幾乎所有業者都可以在期限內讓民眾退換,不過像是配件類的商品,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,最好問清楚,免得事後後悔,發現不能換,頻添懊惱。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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